400-008-1867
药物名称 HSK29116散
研究所处阶段 招募中
研究目的 一项评价BTK蛋白降解剂 HSK29116在复发或难治性B细胞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的Ia/b期临床研究
1. 年龄≥18岁的任何种族的男性或女性。
2. 能够理解并愿意签署ICF,并能够遵守研究限制。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 PS)评分为0-2分。
4. 估计预期生存期>3个月。
5. 充分的骨髓功能。
6. 充分的肝功能。
7.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 1.5,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1.5 ×ULN。
8. 存在影像学可测量的淋巴结肿大或淋巴结外病变的恶性淋巴瘤(通过计算机断层扫 描[CT]评估,有≥1个淋巴结病变,最长直径>1.5cm,和/或淋巴结外病变,最长直径>1.0cm)。
9. 符合已出版的CLL/MCL/Non-GCB DLBCL或其他B细胞恶性肿瘤的诊断标准。
10. 既往接受过≥1次系统性CLL、MCL或其他复发难治疾病的治疗,目前无普遍接受的标准治疗选择且疾病目前需要治疗。MCL治疗既往不超过5线。
11. 在最近的治疗方案之后,确证未达到至少PR,或有确证的疾病进展。
12. 入组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尿液或血清)阴性。
13. 在整个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 90 天内,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和有生育能力的男 性受试者应采用以下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之一:禁欲、宫内节育器或在IMP首次给药前至少 3个月开始采用激素避孕。
14. 从研究治疗开始至治疗结束后 90 天,男性受试者不得捐献精子。
1. 受试者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侵犯。
2. 受试者出现组织病理学转化。
3. 在第 1 周期第 1 天开始研究治疗给药前 ≤ 180 天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除非受试者不再接受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研究治疗开始前 12 周内(84 天)有自 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4. 持续的免疫抑制治疗,包括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针对基础疾病接受过全身 (例如静脉注射或口服)皮质类固醇治疗。
5. HSK29116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化疗、生物治疗(如单克隆抗体)、免 疫治疗、抗肿瘤功效的中草药或其他抗肿瘤治疗。接受BTK抑制剂或实验性小分子药物治疗的末次给药到首剂IMP给药的时间间隔短于之前使用的药物的半衰期的5倍。
6. 既往因抗癌治疗发生的毒性未消退至 ≤ 1 级(根据 NCI-CTCAE 5.0),经研究者 判断不构成安全性风险的AE除外(如脱发,入组标准5概述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
7. 入组前 2 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以下除外:已经过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或 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或受试者无疾病状态≥2年或其生存期大于2年的其他 癌症类型。允许患有乳腺癌或前列腺癌的受试者在治疗程序后接受激素维持治疗,以达到根治目的。注:这些病例必须与医学监查员进行讨论。
8. 未控制的全身活动性感染,例如真菌感染、细菌感染、病毒感染或其他感染(定 义为表现出感染相关的持续体征和症状,在采用适当的抗生素或其他治疗后仍无改善),或者仍在进行静脉抗感染治疗。
9. 过去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注:如果受试者接受过大手术,则必须在首次研究药 物给药之前已从手术导致的任何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10. 已知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或存在反映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的下述 血清学状态: a.存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如果检测不到乙型肝炎病毒DNA, 并且愿意接受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监测,则存在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但无乙型肝炎 表面抗原的受试者可入组。 b.存在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如果检测不到丙型肝炎病毒RNA,则存在丙型肝炎病毒 抗体的受试者可入组。
11. 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严重心血管疾病,如未控制的或症状性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 衰竭或心肌梗死,或出现符合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类标准定义的任何3级或4级 心脏疾病。
12. 根据超声心动图或放射性核素活动血管扫描(MUGA),左心室射血分数 < 50%。
13. QTcF ≥ 450 ms(男性)或QTcF ≥ 470 ms(女性)或其他显著ECG异常,包括二 度 II 型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心率< 50 bpm)。
14. 可能影响药物摄入、转运或吸收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例如,无法吞 咽、慢性腹泻或肠梗阻,或接受过完全胃切除术的受试者)。
15. 在首次研究治疗给药前7天内需要或接受过华法林或等效维生素K拮抗剂(如苯丙 香豆素)的抗凝治疗。
16. 患有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或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有已知的出血 体质病史(如血友病或血管性血友病)。
17. 首次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出现中风或颅内出血史。
18.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使用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或正在使用经 CYP3A4/CYP2B6代谢的敏感底物。
19.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活病毒疫苗。
20. 研究者(或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21. 由研究者(或指定人员)认为可能会危及受试者的安全、干扰HSK29116的吸收或 代谢、或对研究结果造成不必要的风险的危及生命的疾病、医疗状况或器官功能障碍。
22. 如果受试者在入组前 2 周内有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的证据 (COVID-19 检测阳性或疑似 COVID-19 感染),则其不能入组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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